关于评选 2021 年度绵阳市级“三好”学生、优秀
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
各班级:
根据《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评选 2021 年度市级“三好”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》(绵教体办 〔2021〕16 号)、《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(处)关于评选 2021 年度绵阳市级“三好”学生、优秀 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》(学生〔2021〕14 号),现将我院推荐评选工作作如下安排。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
我校承办单位:党委学生工作部
我院承办单位:外国语学生工作办公室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市级“三好”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1.思想品德好。学习践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,拥护中国共产党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;具有报效祖国的 思想和意识,初步树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事业奋斗的理想志向和正确的人生观、世界观、价值观;具 有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,自觉遵守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;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确的道德评价能力、自我教育能力;热爱集体,热心为集体服务,积极参加劳动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;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在同学中起到良好的表率、示范作用。
2.学习好。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善于思考,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,学习成绩优秀。无任何形式的不合格课程(包括选修课),2019-2020 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10%。
3.身体好。坚持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,身体健康。体育课成绩在良好以上。
4.曾经获得过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励(包括国家奖学金、校级三好学生标兵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省厅级以上学科竞赛等级奖)。
市级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,还应具备以下条 件:热心为学校、班级和同学服务,认真履行学生干部职责,有较强的组织能力,能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,在同学中有威信,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。
(二)市级先进班集体
班级同学积极向上,遵规守纪,团结友爱,有正确的集体舆论,班风好、学风好,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,有较高的声誉;拟表扬的市级先进班集体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集体表扬。
三、评选办法及要求
(一)各班级务必做好宣传动员。
(二)各班级在完成审批后,务必在2021 年 3 月29日10:00之前将附件 2(电子版)发送至学工办主任邮箱(735486275@qq.com),附件 3-1(纸质版一式三份)和附件 3-2(纸质版一式两份)签字后由各个辅导员统一报送至学工办办公室行政楼536。
(三)各班级要严格审核申报人材料,各班级推荐学生中若出现资格不符、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,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且申报名额不递补。
附件:
(1)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(处)关于评选 2021 年度绵阳市级“三好”学生、优秀 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》(学生〔2021〕14 号);
1. 三好生、优干、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
2. 2021 年度绵阳市“三好”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
班集体推荐名册
3. 三好、优干、先进班集体登记表
(2)绵阳市优表格
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1年3月23日